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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双招双引推动高质量发展

来源:  作者:  2019-03-15 16:59:11
今年是省、 市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和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突破年,为切实抓好双招双引、 重点项目等工作,树立“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工作理念,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单位抓双招双引、 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积极性, 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十强产业为重点,加大招引力度,提高园区承载力,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水平,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
    突出双招双引, 拓展项目源头
    围绕重点区域推进招引工作围
    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高质量双招双引“十强产业”,立足完善产业链条, 重点面向世界和中国500强、 行业领军企业和省外投资的过亿元项目, 聚焦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 巩固港台、拓展德日韩及其他欧美国家, 积极推进与发达地区和国家产业招引、合作, 全力引进一批拥有核心技术、 补链强链的大项目、 好项目。
    围绕支柱产业推进企业招商
    以企业为主体, 依托机械机床、 化工新材料、 大数据、 玻璃深加工、 生物医药、 锂电新能源、 大数据、 医养健康、 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 大力开展产业对接活动。 通过技术合作, 股权转让、 并购等多种形式, 膨胀规模, 带动相关企业和配套产业集聚发展, 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瞪羚” 企业。
    围绕创新发展推进人才招商
    招才引智是更高层次的双招双引, 加大招才引智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落实 《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大力引进两院“院士”、 “泰山学者”等高端人才, 做到招商招才并举、引资引智同行。 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科研攻关合作关系, 纳入人才服务管理范围, 具体服务管理政策落实由组织、 人社、 工信、科技等部门负责, 力争新建成一批科研合作平台, 引进一批高端人才。
    围绕政策导向推进储备招商
    市发改、 商务和投资促进、住建、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建立完善新旧动能转换产业项目储备库和重点项目库。 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 鼓励企业发挥项目谋划实施主体作用, 立足自身实际,以优化升级为重点,谋划和实施一批技改扩能项目。
    确保招引项目质量
    双招双引项目要符合国家、省、 市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要保证项目质量, 坚持“亩产论英雄”的理念, 按照产业链集聚发展。 招引的工业项目、 高科技项目应优先落地经济开发区、 墨子科创园和大数据产业园, 总投资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 项目达产后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 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对科技含量高、 带动作用好、示范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型公共服务平台、 自主创新、 高新技术或特殊行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标准。
    突出激励引导, 落实政策保障
    保障招引工作经费
    对综合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每年给予12万元的招引经费,其他部门每年给予6万元的招引经费, 每年分两次拨付,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综合考核事务中心、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共同审核后拨付。 各部门对上争取的无偿资金,给予1%的单位办公经费奖励。
     税收分成激励机制
    招引落户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由市级招引落户的,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市级与落地镇街按照7:3的比例分成;由镇街招引落户的,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市级与引入镇街、落地镇街按照4:3:3的比例分成;落地镇街即为引入镇街的,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市级与镇街按照4:6的比例分成。 招引落户镇街的项目,市里提供优惠政策支持的,市级与引入镇街、 落地镇街按照3:4:3的比例分成。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突出组织领导, 强化督导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双招双引、 重点项目及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招双引项目落地建设、调度管理、服务协调、综合推进等有关工作。
    督导考核奖惩
    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牵头对项目“招、落、建”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外部环境、 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调度,建立督导台账,每月汇总并全市通报。年度内招商项目协议、落地、建设、竣工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原则上每年评选表彰20个左右的先进集体, 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评选表彰100名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记三等功、嘉奖,按综合类表彰标准进行奖励; 对年度内双招双引、 开工建设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过亿元项目的单位, 经严格考核认定,表彰为双招双引功勋单位,对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连续累计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奖励;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奖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 给予100万元奖励;3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给予300万元奖励;50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其土地价款、 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进行综合评估认定。对为双招双引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 表彰为双招双引功臣, 记三等功,由组织部门适时提拔重用。对当年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单位不得列为综合考核先进集体, 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目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对弄虚作假、虚报多报骗取奖励、奖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进行相应调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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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uacai